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本县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办理时间
2023年1月至5月。
三、办理方式
(一)根据国家、省、市“放管服”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用人单位仅需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即可。
访问方式有:1、点击“政务服务”-“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2、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完成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账号注册,用人单位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申报或者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申报。
(二)请各用人单位如实申报本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对申报的劳动用工数据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在书面审查结束后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
四、网上审核联系电话0518-830923055